区级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实施意见
处,并形成一定的覆盖面。
〈3〉、检查考核制度。按照文明机关标准,对照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将由区创建联系会议成员对文明机关创建单位进行中途检查,并最终会审和确定。
5、实行一票否决制。文明机关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能予以命名,已命名的须立即取消: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的,所属单位干部违法违纪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有计划外生育、早婚早育的;有投诉现象和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人为因素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形象的,及其它与文明机关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
五、表彰奖励
区级文明机关创建评选,每两年命名、表彰一次。每届文明机关评选按一定比例产生。对通过检查考核评选达标的机关,将与其他获奖文明系列一起,统一接受区委、区政府的命名和表彰。区政府将给予单位干部员工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区级机关要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文明创建规划,狠抓落实,在求深、求实、求精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优质服务,忠于职守、勇于开拓的优良作风,整洁有序、文明卫生的优美环境,更好地为群众、为基层服务,为雨花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