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法制培训制度。培训是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形式,市委党校应当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短期培训班应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律学习,一个月以下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课时不少于1天,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16课时。
4、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5、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完善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制度。由组织部、宣传部牵头,司法局、普法办和市委党校配合。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考试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提交论文、撰写心得、完成思考题等形式进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考察。考试(考核)、考察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统筹规划,加强领导,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部负责对市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市管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宣传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司法局及普法办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形成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报道的社会责任,开辟专栏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要对各镇街、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注重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与做法,扎实有效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