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工作,要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定期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结合分管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点评坚持每半年进行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三)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四)群众评议。结合开展活动述职,国资委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国资委党委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每2年进行1次评选表彰。
从2010年4月开始,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2011年7月开始,重点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企业党组织全面负责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构建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各层次、各方面共同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委办),加强对国资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
(二)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各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督促检查。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等方式,加强考核管理,健全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各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制定本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并及时报市国资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