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
行举报。二要正确把握政策和使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脏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三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工商、审计、司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
4、建立联系点制度。市建委已确定了八个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探索和总结自查自纠工作经验,推动开展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联系点制度。确定的八个联系点单位为:城建监察科、公交公司、规划科、审批中心、城建科、自来水公司、建管科、交易中心。
5、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各县(市)建设局、委机关有重点治理任务的科室,每月下旬要向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整理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