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沿线学校门口设立减速带、校牌、斑马线等交通警示标志,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坚决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的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大力开展学校普法教育,让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营造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坚决防止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学校和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发生学校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三要加强教育廉政建设。近年来,教育行业日渐成为违法违纪的“高危”领域。要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做到干净办学、节俭办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不管是谁,一旦触犯党纪国法,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四)狠抓责任落实。“国将兴,必贵师而重教”。重视教育,就是重视民生;支持教育,就是支持发展;关注教育,就是关注未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用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认真研究教育发展大计,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强化领导保障。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育工作,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教育工作,听取教育部门工作汇报,深入分析教育工作形势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制约和影响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重大问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对教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掌握动态,发现问题,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县人大、县政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育专题视察和调研。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学校,每年至少为学校办一件实事;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完全小学;教育局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联乡、职工包校制度。联校领导年终考核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挂钩。二要强化部门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教育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保障教育发展的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发改、建设、国土、税务等部门要为教育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最大优惠。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教师调配、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大力整治各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网吧”、“三无食品”等各种侵害学校权益、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对学校周边重点时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对学校周边发生的治安案件及时查处,并实行问责制,在城区各学校要设立警务室。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尊师重教单位、个人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让重学兴教蔚然成风。文明办、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等团体和部门要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帮困助学、扶贫助残、家庭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党以兴教为先,政以重教为本,企以助教为荣,民以支教为乐”的社会氛围。三要严格考评奖惩。建立健全教育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育作为乡镇、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督查、奖优罚劣,确保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办学责任。要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把重视教育、发展教育、投入教育和保障教育等情况纳入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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