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粮食扶持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稳步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借助省上“陇南市新建万亩露地蔬菜基地”项目的实施,全力抓好新菜田建设和山区蔬菜点建设。要积极争取蔬菜生产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我市蔬菜种苗培育及大棚建设。要加大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5.加强农产品储备供应。要做好农产品储备供应工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的数量、品种、质量的监控检查,确保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达到半月消费量的储备水平。要加强粮食调运,做好地方粮食储备,加强库存监管,确保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要加大对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力度,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业库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6.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要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要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切实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要大力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和收费秩序,促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
7.保障煤、电、油、化肥正常供应。做好煤、电、油、化肥的保障供应工作。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指导,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煤炭企业努力扩大产能,增加供应量。全力组织煤炭经销企业做好市外煤炭调运工作,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用煤供应。要加强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电力供应。要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汽、柴油供应和储备,保障市场需求。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扩充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增加储备贷款贴息,落实储备任务,保障化肥的充足供应。
8.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要在落实现行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规定时期内超过规定上涨幅度时,启动联动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督促做好各类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
(三)规范整顿市场秩序
9.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要组织开展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集贸市场收费、医药价格、农资价格等价费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恶意囤积的行为;恶意炒作农产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价格违法案件一经查实,要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公开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0.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要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审核,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要加强对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督,对未取得收购资格的企业,不得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对己取得收购资格的要按照核定的最高库存量限定标准,设定企业授信限额,做到贷款发放和收购计划协调一致。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管理,坚决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等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农产品市场秩序。
(四)推进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