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讲“情”。一要依法。法,就是法律。依法治村,是首要的,没有法律,就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没有和谐,就谈不上稳定,谈不上发展,更谈不上科学发展。做群众工作,仅靠权力不够,群众越来越认法不认权了,村级组织的威信和威力,越来越取决于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所以,村干部千万不能脑袋一热就拍板蛮干。二要会用法。依法要讲求原则性,用法还要注重灵活性。农村千人千面,百户百性,没有碰不到的事儿。要善于研究自己的工作对象,把工作对象琢磨透了,办法也就有了。对那些我们没有处理好的问题,不能光埋怨群众,要想想自己办法对不对。办法对了有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三要以情感人。现在有些群众不怕村干部的“招数”硬,硬得出了格,群众就会上访告状。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情,是村干部做工作的第一要素,面对祖祖辈辈生活在一起的邻里乡亲,只有动真情、捧热心、献诚意,心心相印,亲情相融,同时,用好法,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群众不会买你的帐。
5、要学会“得罪人”。科学发展,需要和谐的干群关系,但村干部又难免得罪人,怎么办?村干部要做到三点:不怕得罪人,处理好被得罪的人,尽量少得罪人。首先,要不怕得罪人。村干部为了全村大多数人的利益得罪少数人,应该说是正当防卫。如果怕得罪人,群众就会说你“耍精,滑头”。为了全村大多人的利益,得罪个把人,这也值的,如果怕得罪人就别当村干部。其次,要处理好被得罪的人。无论什么人都难免有错误,如果把村里的人都得罪完了,别说干工作,就连在村里生活都难了,所以村干部还要处理好被得罪的人,要登门作解释工作,说清楚对事不对人,处理的是某件事,而不是跟某个人过不去;说清楚制度不饶人,不是村干部处理了群众,而是规章制度处理了群众。要功过分明,被处理的人做了好事,做了贡献,同样受表彰、得奖励,不能翻旧帐,不造成感情隔阂。三要尽量少得罪人。这有三个“诀窍”。第一,要秉公办事,不因感情好恶和利益关系得罪人。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违规违纪,要照章处理,并且“从速从严”。第二,要靠制度管人,决不搞人治。要加大村务管理制度化的力度,避免大量人为矛盾的出现。第三,要让群众自己教育、管理自己。凡适宜群众讨论裁决的事,都交给群众讨论裁决。一方面当事人口服心服,另一方面,能教育更多的群众。
6、要学会解决矛盾。科学发展,必须善于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不然不仅难以发展,甚至难以维持局面。矛盾,就像一间房子里的蜘蛛网,如果不及时把蜘蛛赶走,把蜘蛛网弄掉,而是躲来躲去,那么蜘蛛网就会越织越多,最后会把你挤到墙角,动弹不得。农村的许多矛盾都是由遗留问题引发的,一次解决不好或解决不彻底,就会引发次生矛盾或连锁矛盾,最后矛盾会“遍地开花”,让你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农村工作必须要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小组或村内。村干部要垣诚不公,不能打肚皮官司,有了隔阂及时处理。村干部不能与群众争利益、存积怨。
7、要有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科学发展,必须弘扬奉献精神。首先,要以集体为家,但又不能把集体当家。村干部干的就是“炒了豆子大家吃,炸了锅自己补”的活儿。没有奉献精神不能当村干部。要把集体的事当自己的事办,舍小家顾大家。同时,村干部又不能把集体当成自己的家,想拿就拿,想吃就吃,甚至把集体经营变成个人发财之道,假公济私,中饱私囊,那就把自己摆错了位置,成了集体的寄生虫。二要发掘群众的奉献精神。群众中蕴涵着强烈的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干部要善于褒扬和发掘这种可贵的精神和思想,使之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扬光大。三要“虚活儿”实做。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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