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城市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
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要对资源枯竭城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大力开
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先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鼓励自主创业和企
业吸纳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
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大中型资源开采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渠道,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鼓励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企业整体或部分搬迁到其他地区开发新资源,带动本企业职工异地就
业。鼓励承载现有人口确实困难的资源枯竭城市的居民易地就业或迁移到其他地区,迁出、迁入
地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移民的搬迁、生活和就业等提供便利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资源枯竭城市的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对资源枯竭城市中享受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失
业、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保证各项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完善社会救助
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防止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发生侵害人民
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抓紧改造棚户区。继续支持东北地区加快完成棚户区改造,同时研究解决其他地区资源型城
市棚户区改造问题。对难以实现商业开发的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给予适当支持,主要用于新建
小区内部和连接市政公共设施的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的外部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学
校、医院的建设。棚户区的拆迁安置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考虑低收入居民的实际困难,地方人民政府及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加强改造后住宅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巩固改造成
果。
五、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
加大资源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创造宜居环境。对政策规定
的环境补偿和整治资金,企业要足额提取和安排,政府要足额征收和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管
好用好。做好土地复垦规划,从征收的土地复垦费中拨出一部分资金,加大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
力度。科学编制水资源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有关部门在安
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时,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
加强深部采空区、特大型矿坑对地质结构、地下水文造成危害的基础性研究,制定治理办法
。继续做好采煤沉陷区治理,抓紧组织治理废弃的露天矿坑、矸石山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效
预防矸石山自燃和坍塌等事件发生。加大对石油开采造成的水位沉降漏斗、土地盐碱化等问题的
治理力度。继续巩固“天保”工程成果,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