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发展对象,在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前,应将拟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预审合格的,发出预审通知单,下级党委研究讨论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审的主要内容为: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是否有考察记录;是否按要求公示;是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理论考试是否优良;是否经过政审;28岁以下的是否经过团组织推优。
11、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宣传优势,变等待申请为主动吸引,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激发各类优秀分子自觉靠拢党组织的内在动力。要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与方法,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切实解决农村和“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源头不足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滚动式管理,明确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联系人和培养考察责任人,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
12、严肃责任追究。一是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不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二是对不按《党章》规定和程序发展党员的,追究基层党委及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责任,并视具体情况对发展的党员进行处理。三是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不评为先进党支部;对故意设置障碍,排挤发展对象,造成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支部书记予以撤职。
四、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创新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要求,明确任务和职责,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3、强化领导。县委是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领导,注重检查督办;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县委常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党委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关键,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
14、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要明确基层党委、部门党组的职责。基层党委、部门党组是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要求,切实履行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自身建设四项基本职责。乡镇党委要继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组织和农村党员自我发展及引领发展的能力,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信陵镇党委要突出社区党建工作,建立社区党建新格局,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的新路子,努力提高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城市发展的能力。部门党组要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解决机关党组织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二是要明确党务干部工作职责。党务干部队伍是抓好基层党建的主导力量,是落实党要管党的关键。各级党务干部要牢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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