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党员意见
况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县委组织部制定基层党委(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考评办法,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
6、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的行为,对有关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不适合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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