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林业意见对策
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林农的合法利益。在确权的基础上,以政府的名义给林业经营者发放经营权证,使经营者在法律上得到保护,消除后顾之忧。
2.5坚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林业建设周期长、政策性强,政策不稳定不仅会给投资者带来利益伤害,还会造成心理影响。要在制订政策的基础上,保证其稳定性,要长期坚持下去,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不要朝令夕改,一天一个样,搞重复建设,既劳民伤财又挫伤群众积极性。
3、服务指导,提高社会林业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林业对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社会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要坚决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科教兴林战略要求,强化技术、信息服务指导,提高社会林业的科技和信息水平。
3.1科学规划。在对森林资源进行详细实地勘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森林分类经营标准,明确划定生态林和商品林的范围,设立分类经营调查档案,为社会投资者提供有效参考。同时,根据经营者的要求,做好山场、林种、树种和苗木设计规划,为经营者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3.2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工资、职位晋升、编制跟随等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林业科技人员到基层参与、指导林业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林业新技术、新成果,鼓励技术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技术入股股份制林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增加社会林业的科技含量。
3.3完善信息网络。建立社会林业发展信息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络和民间流通信息网络,及时为林业个私业主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让他们快速及时地掌握国家的林业政策、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增强社会林业发展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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