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了解;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商事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商贸企业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四)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
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大力倡导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不断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全市商贸系统依法行政;要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
2009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8月底前,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情况及通讯方式报市商委政策法规处备案。
2009年下半年至二零零九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事业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商委将组织对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严密布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实际出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要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积极创建“民主法治诚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