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制度,凡离正常退休时间相差5年或工龄满30
年的职工,原则上应办理内部退养,退养待遇按郑铁劳卫〔2009〕9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内部退养办法,也可按照单位的经济效益给予原工资待遇。根据局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可办理业务指导员、巡视员、调研员,对于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有较高的技术特长的人员在中心范围内,经中心内部劳务市场进行调剂聘用。
26
.提高劳动力资源效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寻找新的经营项目和经济增长点,力争富余人员多转岗,少因岗位不足而待岗。变就业压力为劳动力资源,为每个职工给企业创效提供条件。
27
.创新职工培训模式,更新职工培训理念,提高职工培训实效。大幅减少工作量小的传统工种的技术培训,及时增添新业务、新工艺、新材料工种的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既有技术的升级培训,尽快展开兼职并岗所需的技术培训。全面采取侧重实做型的培训方式,为新的经营业务提供职工技能准备,使每个职工具有为企业做出贡献的技术特长。
28
.淡化干部级别和干部身份观念,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务能升能降、薪随岗变的良性机制。对突出青年优秀人才及懂管理、会经营的技术工人可破格选拔到管理岗位。
29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市场适用技术,使技术转化为经济增长业务的优势,推动产品(服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30.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成果论英雄,以利润论成败,营造干事创业的用人环境。
31.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深化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在一岗一薪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种和不同的生产型单位,实行不同的劳动报酬。打破原有的分配制度,实行新分配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推
八、加强基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机制
32
.强化计划管理,合理调配运营计划工作量。局下达的运营大修、更新改造任务,原则上由暂按运营核算的单位承担。运营维修单位承担不了的,可调配给所属施工企业和集体企业。所属施工企业和集体企业要立足于组织职工施工。未经中心、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不得将局运营计划任务对外发包。
33
.支持各单位利用各种资源兴办自营经济实体,提倡中心范围内资源共享,以多种形式合作发展连锁经营。对于连锁经营需要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不予合作的,经业务主办单位申请,中心将采取内部划拨的方式予以支持。
34
.继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重新修订中心《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加切合中心经营实际,更好体现奖惩,加大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考核力度。实行工效挂钩考核,更好体现经营效益和个人收入的联动关系,进一步促进经营效益的提升。
九、大力支持集体企业,培育集体企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35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