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备案。
(二)制度建设阶段(2009年5月底前):试点单位结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归类,开展调研论证,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重点健全“五项制度”,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公开。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试点要求,具体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
(三)实施监察阶段(2009年7月底前):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边运行、边自查,重点根据自查发现和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届时,市效能办将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或抽查,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重点建立行政效能监察保障体系,全面实施行政效能监督。一是成立效能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对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网上投诉电子邮箱,健全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三是组织特聘的社会监督员进行巡查和座谈,反馈意见;四是建立健全局长接待日制度;五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8月底前):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评估试点成果。重点总结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中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路子、方法和手段,以及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拟于2009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综合、论证试点成果,并形成工作报告。
七、工作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要求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及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营造一个领导抓效能、全员讲效能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效能建设任重道远,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部门内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保证试点工作按计划、分步骤逐项落到实处,出好成果。
(三)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在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科室、单位,要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室和单位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受理涉及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严肃查处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损失的违纪案件,着力解决当前办事效率低、不依法行政,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