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可与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致),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每次党务公开后,党组织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查属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基层反映等情况逐次登记,归档备查。
四、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级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搞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要加强工作指导,投入必要的经费,帮助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市委组织部将该项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检查工作进行督查,严格考核。
2、注重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内容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及时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党务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调动他们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要及时总结并推广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适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促使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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