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审查方式 1、对问题性质尚未确定,构不成立案审查需调查了解的,经批准后,采取考察干部的形式,通过与其所在单位领导、群众、知情人及本人个别谈话的方法,对问题进行核实。
2、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问题性质基本确定的,需要正式立案审查的,经批准后,可抽调有关人员专门审查。
3、对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属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处理的,干审部门要主动提供情况,积极配合。
六、审查结论 为了使干审结论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能够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1、抓好对干部问题已形成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一般要具备这几方面的材料。(1)对干部问题的反映材料。(2)对干部问题的调查报告。(3)对干部问题的审查结论及处分决定。(4)本人对问题的意见和态度。(5)必要的证明材料。
2、要抓好对干部问题已形成材料的核实鉴别工作。根据材料的来源,可同问题的有关审理部门进一步认真核实。对其中重大的问题和情节,可同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群众及知情人员再核实。必要的情况下,还可同本人见面核实。最后由干审科调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对材料做最后的认定。
3、在对干部问题材料核实甄别的基础上,对干部问题作出结论。并根据问题的性质,提出对干部教育和使用的意见。一般性问题,可建议有关领导同本人谈话打招呼,进行批评教育。对影响干部使用的问题,要提出干部调整意见,为干部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问题性质严重,可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七、注意事项 对需要审查的干部进行审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重证据。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切忌道听途说,主观臆断,夸大事实、随意上纲。要注意政策性,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工作中既要警惕右,又要防止“左”,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左”。要讲究工作方式和方法,多做少说,严格保密,慎重处理,注重实效。干审人员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讲真话,认真负责,维护干审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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