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两车”停放管理,科学规划停车泊位,严格早、夜市摊点的管理,取缔未经审批的占道、影响交通的摊点和广告,清除沿街非交通性占道违章。
7、市交通局要定期对从事运输行业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严格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市公路局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8、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查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两轮摩托车、拼装车非法营运。
9、市教育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程,落实好中小学生路队制及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加强校车管理。
10、市电业局要为交通管理提供电源;市园林局要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提供方便,及时修剪遮挡交通标志的树枝;市统计局要按《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调查相关数据。
11、福州警备区要加强军车管理,适时组织人员上路纠正军车违法行为。
12、市建设局要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建设;市规划局要科学规划停车场建设,健全大型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13、市公交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公交驾驶员教育管理,确保安全行车;要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努力创造快捷的公共交通。
14、市交巡警支队要加强路面管理,提高守法率,确保“四个有序”,做到保安全、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勤执法形象。
(三)总结考评阶段(二零零八年7月10日后)。
二零零八年7月10日后市里将组织公安局、建设局、文明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畅通工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针对检查评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为迎接省检、国检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要调整充实畅通工程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管理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综合管理体系。同时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和道路建设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城市交通体系的健全完善,建立交通影响评价的机制。对工作中的重点、乱点、黑点问题,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的畅通安全。 (二)抓住工作重点,加强整体推进。公安、建设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畅通工程”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影响城市畅通和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以2009年底及2009年初省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逐步改进,抓出成效。 (三)改进路网结构,创造便民交通。建设部门要重点解决断头路、瓶颈路,加大对次干路、支路、小街小巷改造力度,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完善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6号),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