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和农村覆盖。逐步推行民爆等危险物品的保安押运、配送服务,积极探索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由保安监护的市场运作形式,严防民爆物品在社会上流失。积极推广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由保安巡防守护和停车场由保安看护的做法,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引导保安押运公司全面开展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等贵重物品护送业务,鼓励保安服务公司承接大型公众性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的安全保卫业务,做到便利快捷、高效安全、价格优惠。
(三)提高科技含量,拓展技防服务。加紧研发技防产品,丰富技防市场,做好推广应用,提高单位及公众的自防能力。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技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商业店面、单位、居民住宅技防报警和先期核警处置服务。公安机关要把保安技防服务纳入110报警服务系统,统筹规划,协调指导,逐步实现保安技防报警中心与110指挥中心联网。
(四)顺应新农村建设,延伸保安服务。积极探索保安服务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主动融入农村警务战略,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以专业保安为骨干的农村治安群防联防新机制,提高农村治安防范的专业化水平。
三、规范管理,优化环境,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单位负责、市场调节、有序竞争,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
(一)突出重点,加强规范。要规范保安公司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保安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指导、督促保安公司依法、诚信经营,面向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理顺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的管理体制,实施管办分离,突出监管职能,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规范设立审批,严格日常检查和年度审验制度。要规范物业保安人员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聘用从事治安防范工作的人员,必须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创造条件,指导、帮助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保安人员的背景审查。要规范单位内部保安管理。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鼓励、支持保安服务企业为一般单位内部提供治安保卫服务。要规范技防保安的管理。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技防保安服务的安全可靠,严格保密规定,加强保密教育,对承担技防设施建设的技术人员要详细登记建档。为单位、店铺、家庭提供技防、监控并先期核警处置服务的企业,要派保安员承担值守任务,并及时派出保安员进行核警处置。要规范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机关要依法审查保安培训机构设立条件,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检查保安培训机构完善教学设施,充实师资力量;严格落实保安培训的有关规定,保证保安员的岗前培训时间,严格按照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公治〔2009〕357号),对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9)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二)引导竞争,增强活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通过市场配置保安资源,逐步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允许和鼓励实力强、信誉好、品牌优的保安企业跨区域经营,培育保安市场,促进服务质量提高。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保安服务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保安服务收费应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