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基层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继续深化药品采购方式改革。完善药品直接从厂家采购的配套政策措施,在现有基础上争取医院常用药品全部由协议药厂直接供应,通过充分竞争降低流通成本和药品价格,优先保障供应价格合理、经典良效的常用药品,切实减轻辖区群众的用药负担。
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落实市委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办法,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审计,注重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纪检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深入推进“七公开”工作。凡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事项,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都应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决策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配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创造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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