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始终贯穿于“五五”普法的全过程。
充分利用纪念日,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举办各类形式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系列活动,加强行业、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市级普法宣讲团的组建及巡回宣讲等工作,深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演讲,同时积极协调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三、进一步拓展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要根据法律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继续推进法律服务“三进”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为抓手,牢固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观念。坚持履行法律服务协议,扎实推进村聘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落实每个法律服务机构办一至二件实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三进”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调解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的独特职能优势。
继续抓好省厅关于《律师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落实,确保《律师法》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律师法》的新要求,转变管理观念,规范律师工作层级管理方式,建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律师工作的责任机制。围绕我市海西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需要,引导律师主动为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台商企业服务,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通过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做好法律“三进”工作,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挂点一个以上社区、乡镇(村)和学校,并扎实做好挂点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确保“三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进一步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律师办理敏感和群体案件的指导,及时掌握办案过程,跟踪指导,确保此类案件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出偏差。
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办好每一件公证业务,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公证工作要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不断拓展“三农”服务领域,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公证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公证案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出效益,确保公证质量提高。推进行业规范建设,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强规范,力争做到“制度规范、业务规范、管理规范”,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证公信力,打造公证诚信品牌。加强对公证业务的指导和当事人的投诉查处工作,认真处理好当事人的每一份复查申请和投诉件,努力做好当事人、公证处和公证员的维权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积极调动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2009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增15%。要继续抓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