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主体活力激发
1、强化典型示范。完善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和建设区域人才高地和重点人才基地,着力在全市形成若干个人才工作示范群。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扎实推进“5155”产业英才工程,继续开展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农民专家、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
2、引导用人主体。鼓励用人单位把人力资源建设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使用机制,积极倡导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专家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引导用人单位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完善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构建以业绩为核心,以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奖励制为内容,与人才效用密切挂钩的多元化分配体系,不断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提高人才的待遇水平。
3、激励人才主体。坚持用事业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进一步健全人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完善人才流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坚持学术无禁区的原则,积极营造尊重特点,激励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保护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主动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多元性、动态性、系统性特征,建立健全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开放灵活、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人才工作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水平。
(一)市场机制
进一步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共服务功能,落实用人单位和人才的自主权,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和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制度,加快与长三角各城市人才网的互联互通步伐,形成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规模经营、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
(二)目标考核机制
把人才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党政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标,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有关指标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责任落实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根据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要求,分解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根据全市人才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好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这些计划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以此作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考核评比的基本依据。
(四)重要工作议事机制
建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
(五)督促检查机制
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
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督促检查、专项报告等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通报各有关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