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家园护卫行动”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家园护卫行动”的意见
公安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
为认真落实《xx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要求,深入开展春季严打整治斗争,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高管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支持度,确保创城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底,在管区集中开展“家园护卫行动”活动。
一、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管区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防范措施。
(二)开展居民住宅安全防范检查,查找防范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三)继续实施安装防盗门、“防拉栓”、防盗护栏、楼道亮化、落水管防爬设施和家庭防盗报警器安装工程,对违规防盗护栏,坚决予以整治。
(四)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开展“文明三让”宣传活动,倡导居民群众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
(五)加强治安巡逻和群防群治工作,认真开展看楼护院,楼院看护率要达到100%。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六)开展普法依法宣传,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家庭暴力案件发生。
(七)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公安派出所、各社区要认真组织召开物业公司人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群众大会,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开展“家园护卫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居民群众积极配合、积极参与的意识。各社区、物业公司和辖区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社区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管区印制《致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并由社区发至管区每家每户,向居民群众宣传有关治安防范知识,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二)认真组织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抢劫、爆炸、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集中力量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治混乱。在严打的同时,认真进行治安混乱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对管区的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一次扎实细致的摸排,逐一列出单子,查清问题原因,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包干责任,确保限期整改。通过严打整治斗争,使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三)强化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管区综治办要定期研究案情,加强防范措施。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警务巡访、回访等制度,加强社会面的控制。要根据春季发案特点和规律,带领治安协警员有针对性地加强治安巡逻。社区综治工委要以社区警务室为工作平台,将社区治安防范与警务进社区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带领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社区治保会、调委会,以及看楼护院队伍、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治安信息员队伍、单位治安员队伍、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和低保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调整、充实和培训,不断为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旅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堵塞治安防范的漏洞。
(四)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由社区民警、居委会人员、居民小组长、物业公司人员以及老党员、老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参加的居民住宅安全防范检查组,逐家逐户进行治安防范隐患检查,对存在防范隐患的,督促居民进行整改。对居民群众在整改中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