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主攻工业”这个战略核心,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总量与质量并举的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工业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大开放力度,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以经济增长质量为中心,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效益和效率,加速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2、2004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亿元,增幅达到**%,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同时,力争民营经济新增个数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民营经济注册资金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民营经济纳税总量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工业项目进资额占全部进资额的比重达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到****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提高到**.**%,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03年的**.*%提高到**%,规模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03年的**.*%提高到**%,全县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总体实力有一个大的跨越。
三、切实加强重点产业和载体建设
3、发展重点产业。围绕发展和培育食品加工、建筑建材、电子通讯、采矿业、印刷包装等支柱、重点产业,新办一批规模工业企业;改造和重组现有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强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围绕部、省、市属大中型企业的生产,主动接受其产品技术的辐射,搞好零配件配套生产,大力扶植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民营配套企业;规划和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关联度强的项目,带动新型的产业发展壮大。
4、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洪源东西部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开发建设模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商整体开发,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形成区域中心,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
依托七四*、八九七等驻县部属企业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进一步完善周边环境,形成企业聚集效应,打造集电子通讯、机械制造等产业为一体的企业聚集圈。同时进一步盘活原***、***厂等闲置资产,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全力支持景德镇陶瓷科技园建设。鼓励各乡镇、县直部门引企入园,对引企入园单位从县招商引资资金中拿出一定金额给予奖励,入园项目产生的我县应留税收归引企乡镇所有;在招商引资任务考核中,凡引入园区的项目实到资金作双倍认定。
四、实行税费优惠奖励政策
5、鼓励新办工业企业。新办企业(不含变更企业名称的),投产后第一年年纳税县级地方所得收入分别达到**-**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同级政府将其当年缴纳的县级地方所得(含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等)部分分别按**%、**%、**%、**%、**%、**%的比例奖励给企业。此政策一定五年不变,具体奖励办法,即以第一年实纳地方税收为基数,以后连续四年分别递增**%以上的,分别按本条确定的*个档次及比例当年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