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越位等问题;三查业务能力,促素质提高,解决工作本领不强的问题;四查工作作风,促求真务实,解决作风飘浮、纪律不严等问题。3、分别召开局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落实整改、建章立制(7月至11月)
根据查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形成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立说立行,使机关建设和管理有明显的变化,广大干部职工和工作服务对象切身感受到创建活动的效果。
(四)总结完善、巩固提高(12月)。1、活动办公室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分组对参建单位(科室)进行检查验收。2、各参建单位(科室)在先行自查基础上,写出活动专题报告。3、与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全方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评议结合,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4、在年终工作总结大会进行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四型”机关建设工作转入经常化。今后,要在集中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完善、创新和提高,不断促进局系统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是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载体,必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以此推动机关工作再上新水平。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科室和单位,对创建活动落实包保责任制。在活动中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全县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提升年”相结合,与开展深入学习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切实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办实事上下功夫,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变化。
3、强化监督、狠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调度、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不予重视、成效不明显、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活动的载体设计、日常调度、督促检查、情况综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