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机关作风,构建能力强、作风正,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城乡建设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活动的意见》(棣纪发[二零零八]7号)的要求,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局党委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四型机关(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四型”机关)。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
县建设局是全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担负着促进全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职责。目前,局系统机关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精神状态是好的,但与承担的管理职能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无论在思想观念、理论水平、管理创新、服务意识,还是在事业心、责任感、能力水平、作风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创新型国家、服务型政府的战略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单位形象的有效载体,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参建单位(科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平台,在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创建工作,使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有新进步,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有新举措,在竭诚服务、执政为民上有新成效,在外树形象、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中心工作,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创业创新精神为动力,以转变干部作风为重点,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目标,以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着眼长远、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查找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学习载体和平台,健全创新机制,规范工作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构建良好的工作关系,推进单位规范化建设。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锤炼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城乡建设干部队伍。
三、 活动重点和要求
这次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的范围是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活动的主体是局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工作中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和要求。
(一)端正学风、讲求实效,创建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