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双向规范信访秩序。1、党政领导要认真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亲自处理突出信访问题;主管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亲自解决重大信访问题。2、落实包案责任制。落实县级领导分包重点案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委会)责任制,包问题解决、保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信访调度会,乡镇(街道)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碰头会,分析本地信访形势,研究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方案,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3、坚持双向规范信访秩序。一方面,要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访;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上访人员的信访行为,对无理无序的缠访闹访者,坚决给予制止和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4、进一步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总结完善“信访听证会”制度,着力提高社会效应。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常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发展民本经济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学习探索,不断提高发展民本经济的能力。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新的探索,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发展民本经济的新路子,拿出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围绕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要分别组织乡局级干部和农村干部开展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推动工作开展。要面向社会开展征文活动,总结完善鲜活经验,用以指导工作。
(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围绕“民营、民富、民安、民享”的工作要求,对今年的考核指标进行科学设置,按照“精简求实、突出经济建设、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原则,根据各乡镇所处地理位置、基础条件、资源状况、发展水平,根据县直单位的不同职能、不同类别、不同工作标准,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在指标上有所区别,引导各级干部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上来。
(三)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全县发展民本经济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按照“思路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施方案,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发挥典型作用。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要通过会议、标语、板报、橱窗等各种宣传途径,切实搞好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使这一决策部署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今日栗乡》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发展民本经济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为我县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