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程序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卖官的,一经发现就要抓住不放,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三、强化职工监督意识,完善民主监督体制,形成立体监督网络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加强民主监督,使各种权力运作都处于职工的监督之下,是国有企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条有效途径。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从爱国、爱厂的政治高度,从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角度,利用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监督意识的教育,使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不受监督的权力导致腐败的观念;牢固树立主动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形成监督者秉持公正、大胆履行职责和义务,被监督者正确对待、诚恳接受监督的局面。
在强化职工监督意识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对民主监督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一方面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善于从社会不稳定因素中发现和捕捉腐败问题的苗头,从中抓案件线索,抓工作切入点,抓问题突破口,通过处理问题理顺群众情绪,通过惩治腐败鼓舞群众信心;另一方面要发挥监督部门信访网络信息多、反映快的优势,加强对腐败现象规律性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果断、处理问题恰当,将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影响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建立健全立体监督网络,搞好全方位监督。企业党委、行政、纪委以及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执行国家和上级政策、投资、盈利、资产保值等情况进行监督。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要参与重大决策;要改变一些企业党委权力弱化的现状,实行主要领导分设,理顺党政组织之间的关系;要把企业法人的投资行为、分配行为、管理行为、消费行为等纳入法制轨道。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民主决策、财务和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定期轮换制度。上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组织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监督工作的底数。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