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人”向“城市人”、农村意识向城市意识转变,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10.加快城镇规划建设。全面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强化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统筹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市域全覆盖。大力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推动农村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以推动农民集中居住为重要切入点,探索通过减免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报建费、房产证办证费等政府规费,以及实施市、镇两级财政补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系列措施,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结合推广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宅基地换房上楼居住,盘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力争到20**年,各镇区建成1个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
1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认真落实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为农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设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完善风险补偿及担保制度,对涉农贷款定向给予补贴。探索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的抵押试点工作。推进农户信用等级制度建设,加快开展“信用村(居)”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组建农业风险管理互助社,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归集与分散的服务平台。完善农产品种养保险和农房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维护农村稳定
12.扶持农民创业就业。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把增加非农收入作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予以倾斜,着力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全面实施青年创业工程,建立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扩大社区就业基地,探索设立农业工作坊,推广设立大嫂工作坊,推动农村困难群体就地就业。建立花卉苗木、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若干个高效农业示范培训基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园区化规模经营。落实各级财政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户在农业现代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1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加快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到20**年,构建起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人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待遇调节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水平。
1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完善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扩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到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探索与省内高校合作开展农民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开展农民普及高中以上学历教育,提高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