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业发展指导意见
融工作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创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力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确保各项金融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金融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府与人民银行**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保持与金融界的密切联系,协调服务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快编制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要加快研究编制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四)加大金融宣传和招商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境内外金融界的沟通,加深与世界知名金融机构的联系,扩大**金融业的影响力。
附件:1、《关于推进全市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实施办法》
2、《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3、《关于加快全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办法》
4、《关于**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
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