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宣传、货源组织、仓储配送、财务管理等方面为网络批发和零售商(网店)提供支持。搭建**产品生产企业与网商(网店)合作交易的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举办网货交易大会等各类展会,在项目审批、场馆安排、企业招展等方面予以优先并提供协助。对本市企业参加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网货交易大会等各类展会的,给予展位费50%以上的补贴,并在展品运输、品牌与形象宣传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七、扶持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支持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龙头示范作用。积极扶持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形成集聚效应。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参加**市最大规模服务业企业、企业竞争力等“百强榜”评选,实行重点培育对象扶持、上规模奖励、突出贡献奖励等扶持政策。由市信息办牵头制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对获得中国行业电子商务企业百强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扶持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进一步扩大利用网上支付平台缴纳公共事业收费的缴费项目和覆盖范围,发挥第三方支付平台积极作用。鼓励各地各部门将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发布。
八、培育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支持、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将**打造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专业网站集聚中心和网商集聚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设立总部或建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对设立总部的企业给予享受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新创立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构建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给予优先申报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业发展等相关产业资助资金。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加强产学研合作,将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特色功能区转型升级、现代产业集群培育相结合,提升我市特色区块经济综合竞争力。提高电子商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
九、完善电子商务企业产业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培育线上企业生态,打造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和纽带的线上产业集群,形成涵盖信息平台、原料供应、商品销售、金融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产业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加强软件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根据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需要主动承接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推进滨江、文三街区、仓前、北部软件园、城西、下城及下沙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形成一批专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清晰、研发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培育现代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十、运用电子商务提升传统企业发展水平。加快企业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在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结算等环节的应用。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资源管理(crm)等系统,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优化。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管理、外贸流程管理等软件,实现资源优化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
十一、加强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线宽带城域网二期建设,打造全媒体城市。加快物流产业发展,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商品配送能力。推进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支付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上银行、市民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新型支付手段,构建满足更多金融支付需求的支付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监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