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订阅费每年1000元),大村每村每年8000元(其中:报刊订阅费每年1500元);三是集中供养“五保户”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为每人每年1300元;困难户为每人每年270元。
四、农村税费改革资金拨付程序
把农村税费改革资金分成三部分进行管理:集中支付,直接支付,专户支付。
(一)财政集中支付
乡村两级办学支出:由县(市)区财政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根据上年度农村中小学生人数、民办教师人数核定各乡镇乡村两级办学支出,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在县(市)区财政结算中心开设的专户中集中核算,或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按规定用途使用。
乡级道路修建支出:由县(市)区财政统一管理,根据当地政府审定后的本年度乡级公路修建的项目计划和资金补助计划安排乡级公路修建资金支出预算,按工程项目预算、工程进度从财政专户中向项目管理单位专户中拨付资金。
节育补助及并发症补助(含计划生育活动经费):由县(市)区财政统一管理,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乡财、县管、乡用,实行县级报帐制管理。
(二)财政直接支付
计划生育支出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乡计生部门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定补助对象,报县(市)区计生局审批;村计生中心户长补助:由村提供名单,报乡计生部门审核,县(市)区计生局审批。
乡村优抚支出中的农村义务兵家属补助、农村三属优待金,农村在乡“三红”、在乡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待金,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农村“三属”、在乡“三红”、在乡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补助;村级支出中的村困难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补助:实行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报乡镇民政办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民政、计生部门审批的名单按补助标准核定各乡镇所属人员补助资金,从财政专户中拨付给乡镇在当地信用社开设的专户,补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资金。其中:集中供养“五保户”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供养单位。
(三)财政专户支付
乡村优抚支出中的乡镇拥军优属活动经费;村级支出中的村干部报酬、村管理费: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和农业税附加收入直接拨付到乡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专户,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五、建立农村税费改革资金预算编制制度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不低于省财政确定的配套数额和具体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落实,不留缺口。县级财政要按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收入范围和来源编制收入预算,按乡级四项事业支出的项目和标准编制乡级四项事业支出预算,按村级组织的收支情况计算和编制对各村的村级补助支出预算,上报市级财政部门和税改办。
六、建立农村税费改革资金月报、决算编报制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补助、本级配套的税费改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上报市级财政部门和税改办。县级财政要按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收入及支出使用情况在财政总决算中编报农村税费改革资金收支决算,与财政总决算一同上报市级财政部门和税改办。
七、要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