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普查表。发现疑似情况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禽流感紧急监测工作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起至20*年1月对所有密集禽群进行三轮监测。在11月份,从4日开始利用15天时间完成第一轮监测任务。
(二)监测要求
对养禽密集区要达到1%抽样监测疫接种。
(三)组织实施
具体监测工作由市动物防疫站和各县(市)区动物防疫站组织落实。建、绥、兴、连四个县区每天组织4组到现场采血,南票、龙港每天2组到现场采血,及时送检。每一轮监测后将监测结果及时准确地做出综合监测分析报告,并根据抗体效价情况提出免疫计划,报请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批准,指导全市禽类的免疫。
四、认真作好禽类规模饲养场消毒工作
为防止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本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的原则,要作好饲养场的消毒工作。
五、设立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检疫消毒站
根据目前我市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按照省政府“对内防控,对外阻隔”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要求,设立检疫消毒站(一)动物检疫消毒站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对进入我市的禽及禽类产品的查证验物工作。一是对持有合格检疫证明及调入审批手续的予以消毒放行。二是对未持有合格检疫证明及调入审批手续的,劝其返回。
2、对过往车辆严格进行消毒。运输禽及禽产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按规定认真填写检疫监督消毒记录。非运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从消毒槽或消毒垫上通过。
3、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禁疫区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入我市。
4、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消毒站工作。
(二)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
1、动物检疫消毒站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设立。
2、动物检疫消毒站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设立和管理,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消毒站要设立明显的停车检查标志。
4、消毒站上岗人员要佩戴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3人,必须保证有监督员、检疫员和公安人员。
5、检疫消毒不收费。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消毒站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对工作失职致使外疫流入和出现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督察工作
市防控指挥部组成三个督察小组,从11月7日起对各县(市)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察。
(一)督察内容
落实省、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采取防控具体措施和行动等。
(二)督察方法
督察采取听、看、问、访等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各县(市)区及基层工作汇报;二是查看免疫档案、疫苗发放记录、资金帐目等资料;三是询问场、户免疫时间、免疫卡发放、疫苗种类等有关防疫情况;四是暗访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督察组织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七、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联防联动
根据《*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的防控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完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切实作好组织、人员、物资及财力等项准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一)工商行政部门
1、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落实市场巡查责任,细化市场巡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对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