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自主创业,落实自主创业毕业生有关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保
障制度,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九)非统招及“五大”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到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到企业就业的需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培育、引导职能,加强管理和规范全市毕业生就业市场,严格禁止以营利为目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积极为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创造条件,提供服务。逐步依法完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用人单位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准入制度及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用人单位也应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培训和使用工作,切实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市内举办大型高校毕业生和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招聘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方可举办。(十一)建立毕业生实习创业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前培训和实践的机会,以提高其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进而也为用人单位扩大知名度,增加吸引力,为科学的选录、配置、优化毕业生资源创造条件。
(十二)根据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到机关、事业单位毕业生的派遣、改派和就业协议的鉴证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政策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年底前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及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抓住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毕业生待业登记、税费减免、财政补助、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狠抓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今年我市将各单位接收毕业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对不上报用人需求、自行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人事部门不列入《*市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不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科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其它各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广开就业渠道,切实解决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