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毕业生就业安置原则;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加强领导,狠抓政策落实,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留住人才和储备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并按要求力争在十一月底之前完成选派任务、继续支持省大学生服务辽西北计划、根据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到机关、事业单位毕业生的派遣、改派和就业协议的鉴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毕业生就业安置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坚持“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和男女平等、优生优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对本科以上高层次毕业生的吸引力度。为提倡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区企业第一线和非国有企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推行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进而为加快“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站在储备人才、用好人才的高度,采取积极措施,将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作为安置重点,尽量予以安排,为吸引更多的本科毕业生回我市工作创造条件。
(一)留住人才和储备人才。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由市人事部门按各事业单位人才及专业需求,组织20*年*市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考试,考试合格者,根据各单位人才及专业需求一次派到各需求单位。为保证本科毕业生顺利就业,对分配到各部门的本科毕业生,有空编的占编,没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可暂超编安排。未被录用安置的本科毕业生,如果在市直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单位的(仅限企业)可办理就业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进入各级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吸引优秀人才。凡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对本科层次自愿来葫工作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只要落实了就业单位(仅限企业),就予以接收;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帮助推荐工作,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三)适当引进非*生源紧缺专业的专科(高职)毕业生;确需引进非*生源中专生的用人单位应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市直及各县(市)区教育系统除安排师范类毕业生外,还要安排一些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充实教育第一线,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对其进行教育理论的岗前培训。
(五)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并按要求力争在十一月底之前完成选派任务。
(六)继续支持省大学生服务辽西北计划。对到我市服务的志愿者,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为其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期满自愿留在本地的,要积极予以解决安置问题。
(七)对于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在未就业前免收人事代理费。对于家庭生活特殊困难未就业的毕业生,市及县(市)区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各用人单位应积极接收。
(八)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调控,积极开发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大力支持毕业生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