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
推开。
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场以及县卫生局、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抓好组织落实。
(二)搞好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改革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卫生部门要做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财政投入的落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社会性都很强,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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