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归口县统计局督促考核;项目开发归口县发改委督促考核;向上争资归口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委督促考核;重大项目归口县统计局督促考核,其中工业项目由县经贸委协办。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和跑项争资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强配足工作力量,放开思路谋项目、提项目和做项目,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发改综合协调,部门主动出击,县乡齐心协力”的跑项争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大项目开发补助的力度,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补助标准,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经费,并确保足额到位。
(二)搞好三个对接。要紧扣国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中央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着力搞好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对接。一是搞好与上级政策的对接。继续跟踪西部比照政策实施,不断扩大我县享受政策的受益面,积极争取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更多项目能尽早全部享受到政策扶持。同时,《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已公布,明确了中部六省是我国“三个基地、一个枢纽”的战略定位,并开始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省厅部委搞好对接,争取我县能享受到有关待遇。二是搞好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对接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的对接。聘请高层次专家学者,紧密结合我县的区域、产业和资源特色,提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我县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力争在新一轮发展机遇期内有更多项目挤入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三是搞好与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对接。密切关注和研究中央投资方向的变化,找准我县项目与国家政策资金扶持的对接点,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好项目申报,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盘子。
(三)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县领导挂重点争资项目制度。明确重点争资项目责任,建立三级责任联系制,由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立项争资工作的总体协调,牵头县领导负责责任项目的督促指导,责任部门负责全程落实重点争资项目的开发包装和提报争取工作。同时,牵头县领导要带队定期赴京赴省赴市集体汇报项目,高位推动立项争资工作,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重点争资项目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单位跑项争资、项目提报最新情况。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稽查制度。组建全县中央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稽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实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县立项争资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实行重点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立项争资工作整体推进实行全面调度,对重点项目争资、重点项目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重点专项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立项争资工作任务,确保立项争资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完善考核和奖罚机制。一方面,要调整细化考评细则。由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小组每季定期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审核结果予以通报,每季通报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突出向上争资、项目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目标考核分值,并将重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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