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介绍“五比一争” 和“四讲一争”的内涵,介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县级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同时,发现和推广各类先进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