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环保考核制度,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监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二是完善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健全环保“四大行动”和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月一督查、二月一联席”的机制。三是按照市上和县上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环保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环保机构和人员。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环保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水平。
(二)强化环境监察执法
以保障“四大行动”和总量减排日常监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排污费核定征收为重点,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推进环境执法程序化和标准化。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对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污许可监管,排污者不得超浓度和超总量排污,对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治理、挂牌整治并严格监察。
(三)狠抓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抓好环境质量、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等监测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土壤污染、库区回水区水质、农村饮用水水质等专项监测工作。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发布日报。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抽查考核,提高数据准确性,保障公平公正地评价环境质量。
(四)突出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倡导生态文明,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文化创建等活动,营造全县环保大宣传、大普及的浓厚氛围;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和培训,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深人绿色学校创建,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五)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及预警、信息化、应急指挥、宣传教育和农村环境监管等能力建设。二是推进县环境监测大楼的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11年底通过国家二级标准化验收,加大环境监察、辐射、固废、机动车排气控制等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建设,强化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内设机构,充实环保工作人员,以适应全县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