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通过双汇、柳江、瑞星等龙头企业带农户、带基地以及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养殖协会等的联结服务,提升养殖场区的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
(四)严格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获证场监管。建立无公害认定认证工作机制和获证场监管工作机制,保证获证场无公害生产。一是对无公害认定认证实行“1335” 工作机制,即无公害认定认证工作全部实行产地和产品“一体化”认证,扩大产品认证数量和规模。通过培训和指导,使申报场做到“三到位”(防疫设施到位、消毒设施到位、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到位),“三齐全”(管理制度齐全、饲养操作规程齐全、生产记录齐全),“五合格”( 内检员培训合格、现场验收合格、环境评价合格、水质测定合格、产品检验合格),保证申报场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建立获证场的监管机制,所有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获证场在市局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动物卫生监督分站和镇防疫大队对获证场实行责任到场到人,进行日常监管,落实“六个一”规范要求,加强用药用料监管,提高其质量内控能力;对所有产地、产品获证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饲料或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强化对获证场的监管;每年对获证场开展一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其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
(五)提升检测能力,强化技术支撑。注重实验室硬件建设和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尽早添置大型检测设备,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以及外出培训等途径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监测能力。二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我市下达的监测计划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突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生猪中“瘦肉精”、猪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等重点,全面开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三是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加强调研,每半年进行一次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分析预警,为领导决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六)加强检疫监督,保证动物及产品安全。全面加强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保证上市动物及产品的安全。一是严格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按要求做好入沪备案企业的日常管理、供沪动物及产品的检疫证章管理和运输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件。二是严格产地检疫,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保证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产地检疫,严把畜禽出栏上市关,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三是严格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畜禽屠宰同步检疫。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伪造检疫证明和经营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的不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等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畜禽及其产品上市流通。五是监督做好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六是做好畜禽标识管理,实现畜禽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局长任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有关部门的目标,进一步明确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对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年终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二)大张旗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一是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继续向辖区养殖场户发放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