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竞争模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
2.扶持块状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引导企业将商标战略与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优先扶持高新技术、现代物流、会展经济、融资租赁等新兴支柱产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对传统优势的医药、轴承、胶囊、冷配、汽配、纺机和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
3.促进商标市场价值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采取政府创建平台、市场运作调节、中介牵线搭桥、企业自主施行的方式,积极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建设面向县内外的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
4.积极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推动我县涉外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为企业海外注册、维权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保护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三)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工作,支持企业开发地理标志,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促进具有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加强对“大佛龙井”、“小京生”等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发挥地理标志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营造开放有序环境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
2.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
3.强化著名商标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依法制止跨类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有效防止驰名商标淡化。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