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清水河道、灌排设施、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工程,加快推广功能型、节能型的农业设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建设森林新昌,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加快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对获得省级兴林富民示范村的每村奖励1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村庄的每村奖励1万元。加快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处理,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预防和预警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建设
(七)完善村镇和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以县域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推进建制镇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乡总体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布局规划编制,尽早形成城乡一体比较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结合空间环境、人口变迁和群众意愿等实际,合理确定“中心村、保留村、特色村、撤并村”类别,并分别采取集聚、整治、控制等不同对策。分批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对列入计划的村庄规划,县补助每村规划经费3万元。
(八)加快推进村庄整治。继续实施“四改一拆”工程,列入计划的项目按新政策进行补助,其中新建的生态公厕每座补助4万元;加大户厕改造力度,达到县要求的按每户700元给予补助。鼓励开展空心村改造和建设用地复垦,对按村庄规划连片拆旧达到县要求的,按建筑占地每平方米30—100元补助(列入建设用地复垦计划的按新政办发91号执行)。支持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适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新建污水处理池100立方以上、整村进行纳管处理的,按每立方600元补助,用于污水处理池和纳污管网建设。对整村完成粪坑拆除、空心村改造的村,分别奖励乡镇(街道)村每只50元和每平方米20元,用于面上工作统筹推进。对整村(或者行政村所在地自然村)完成村中道路硬化、露天粪坑拆除的村,按行政村(行政村所在地自然村)规模进行以奖代补,500人口以下的村(自然村)补3万元,501-1000人口的补4万元,1001人口以上的补6万元。https://
(九)强化中心镇村建设。适应产业转移、农民创业和人口集聚需要,着力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优势项目、农村人口落户中心镇。实施“中心村培育工程”,加大对中心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若干个中心村,重点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撤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着力打造一批不同特色的新农村示范村,列入县计划的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后,按项目预算内实际投入的50%以内给予补助。深化示范村创建,凡被评为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的,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3万元。
(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通村道路、农民饮用水、强塘固房、百里渠道、城乡公交一体化、农村电气化、村庄绿化、农村信息化等基础配套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低碳技术和节能减排新技术。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积极争创生态镇乡(村),对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市级生态村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由县财政专项列支。
三、推进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十一)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步伐。鼓励村集体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