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顺工作关系。典章对各村级组织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配套组织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及各自章程开展行使职权。
2、推进民主决策。典章以“三会”的形式规定了村务的分类、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村级班子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决定重要村务,村民代表会议主要是在村民会议的授权下讨论决定重大村务,党支部主要是抓好组织人事管理和保障民主决策,一般性村务由各村级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自主处理。
3、健全财务制度。典章将村级财务开支分为正常性开支和非正常性开支,规定了审批程序和账款管理,规定村财务由书记、主任联审联签,缩小了个人审批权限,扩大了集体审批权限。并建立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风险承担机制。
4、强化民主监督。典章强化了对村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以任职保证金、村务监督小组、民主评议、村务公开等形式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制订了村干部违规失职追究办法,采用了赔偿经济损失、限期辞职、依法罢免等违规处置办法,同时对村民行为也实施了制约,采用计分法进行考评,并提出了处理办法。
五、实施计划
镇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各驻村指导员要积极配合镇党委的工作,全面落实工作部署,指导本村乡村典章的推广与实施。8月至9月为推广实施阶段。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征求意见。先后召开村主职干部座谈会,介绍原镇乡村典章的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围绕“哪些是村务、谁来管理村务、怎样管理村务”思路,征求实施意见。
2、内容公示。由村两委会研究并制订出典章征求意见稿,上报镇党委审核,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3、制订典章。逐步修订完善典章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表决通过乡村典章,并报镇党委备案。
4、组织实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典章,做到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精通典章,党员和一般干部掌握典章,普通群众熟悉典章,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典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