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区县试点工程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我区有关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提高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科技南开”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提高保护水平。通过政府和企业的互动,多方吸纳知识产权人才,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良好创新氛围。
2、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
搞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推动、实施和监测体系建设,坚持整体推动、环节衔接、突出重点、率先突破,尤其是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为重点,努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科技竞争力。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3、坚持保护与转化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同时对技术成果尤其是专利技术予以重点推广,加速促进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三、总体目标
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力争到2015年,建立与本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相适应的、现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培育和吸纳知识产权创新人才, 提高区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建立并完善本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使我区成为全市乃至环渤海地区创新活跃度最强的地区之一。
四、工作重点
1、推进纲要实施,把握政策导向。
推进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是南开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与措施,在制定政策中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建立与政府之间长期的工作交流机制。
2、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专利质与量同步提升。
加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发明创造,资助好项目、好技术、好产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商标、争创品牌,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围绕“巩固、调整、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保持区域内年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保持区县前列。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护措施。
突出开展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本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使群众尊重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由政府引导,支持重点支柱产业,以掌握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维权活动,围绕技术领域,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4、注重教育培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