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工程”,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惠民直达工程信息系统,搭建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做到资源共享。纵向上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骨干网,横向上实现各级政府与同级主管部门、代理金融机构的连接。利用惠民工程信息管理软件,将各类惠民信息录入惠民直达工程信息系统,建立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信息汇总、动态监管为一体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提供依据。
(三)审核“一线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居)民会议、惠民政策明白纸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有效参与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收入测算工作,除政策规定的特定补助对象外,应根据居民人口、劳动力状况、资源条件等因素综合测算其家庭收入,初步界定补助对象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群众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的补助对象,须经乡镇审核,并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监察部门集中联合审批。对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要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四)发放“一卡通”。惠民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县级财政部门要在金融机构设立“惠民资金专户”,各项惠民资金直接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惠民资金可由财政部门委托一家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要与代理机构统一签订惠民资金委托发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压款、扣款或强行揽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为每户补助对象建立个人账户,金融机构负责为每户补助对象发放一个专用存折,并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惠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将惠民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个人账户。补助对象即可持存折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支取现金。
(五)服务“一站办”。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已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的,通过整合内部职能成立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为群众提供惠民政策、资金发放等方面的服务。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涉及财政、民政、农业、教育、林业、农机等部门的惠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按照“权责统一、条块结合”的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人员集中办公,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公开服务项目和程序,做到阳光操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惠民直达工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试点地区政府要成立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抓好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惠民直达工程的投入,并将有关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对基层惠民信息平台和为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统筹规划,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