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对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统计口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0.5万元。
12.推动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汽配、盐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五大支柱产业。设立工业发展基金。
1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市政府设立融资奖励基金。对向本市工业企业进行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
四、实施人才兴工战略
14.鼓励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凡引进到市工业企业工作。市政府给予生活津贴,其中博士、正高职称每人每月500元,硕士、副高职称每人每月300元。
15.尊重和维护企业家。每年组织开展对企业、企业经营者的评先评优活动。对特别优秀的企业经营者,推荐参与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评选。适当增加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的比例。
16.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协助工作。根据企业需要和申请。对业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
五、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7.优化政务环境。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服务许诺制度。对新上工业项目。限时办结。
18.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执行首查免罚制度及政策性收费和行政处罚取下限制度。禁止采取随意吊销工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冻结金融帐户、查封资产等强制性手段。禁止利用职权强行要求企业参与各种社团。不允许搭车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9.强化环境督查。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活动。切实加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职能。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查情况及初步处理、奖励意见反馈给市优化办。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下岗、清退直至司法处置,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六、加强对工业经济的领导
20.市推进工业化领导小组总揽工业经济工作全局。提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计划,调度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发展责任制考核和兑现奖惩。定期召开市推进工业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工业经济形势,研究解决工业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
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考核。本意见所涉及的目标任务、奖励兑现实行年度考核。由市推进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