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业立市、民营富民”战略,加速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经济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
1.加大对新区建设的投入。对新区的建设实行强势推动。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争每年2000万元以上,并申报建成省级经济开发区。
2.提高土地利用率。凡落户新区的工业企业用地。按3.5万元/亩出让;进入新区前三家企业,且一次性用地在50亩以上的按2万元/亩出让。对投资强度在60万元/亩以上的市政府另给予0.5万元/亩的奖励。
3.鼓励企业向新区集聚。对新入新区的企业。服务性收费按不超过下限的30%收取。企业建成投产后,本级行政性收费三年内全免,并按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形成地方财力局部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比例,由新区管委会分别返还企业。各种收费由新区管委会统一代办。
4.鼓励投资参与新区建设。凡在新区投资修建基础设施、规范厂房的企业或个人。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不超过下限的30%收取。
5.搞好入新区工业项目的服务。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来新区投资的项目。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料理完市内全部审批手续,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向上转报服务工作。全市所有职能部门不对新区企业进行检查和罚款,特殊情况需要进入企业的必需经管委会同意。
二、加速工业项目引进
6.鼓励引进工业项目。引进市外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对引资者给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奖励;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对引进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奖金1万元。引进工业项目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没有完成引资任务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下一年度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岗专职招商,连续三年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对单位一把手劝其辞职。
7.鼓励外地民间资本投入新办工业企业。允许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市入股和兴办工业企业(煤炭采掘业等明确限制的高危行业除外)离岗兴办工业企业的保管其编制。基本工资照发。
三、促进产业升级
8.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含扩建)经申报审定。最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9.鼓励技术创新。对在本市研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或国家级新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技术人员5万元;获得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或省级新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技术负责人2万元;对获得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10.鼓励企业创名品名牌。凡新获得国家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
1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年销售收入已达亿元以上的企业,以1亿元为一个级次,每晋升一个级次,且入库税收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每新增销售收入1亿元,且当年入库税收在1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对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且入库税收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万元,以后以2000万元为一个级次,每晋升一个级次,且入库税收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