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加强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完成耀华集团整体改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融资体系的功能,推动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整合运作。提高现有国有投资公司运营水平,组建市建设投资公司,从事基础产业、重大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逐步形成完善的投融资体系,为市场主体和宏观调控服务。
(二十一)加强地方政府金融调节和支持体系建设。完善重大项目融资配套支持体系。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建设项目,政府要通过投融资机构提供资本支持,弥补经营、建设主体的资本金不足,为金融机构的投入提供配套支持。继续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整合信用担保资源,壮大担保实力。对既讲自身效益又讲社会效益的金融机构,优先推荐优质贷款项目,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十二)促进民间资金向资本的转化。要创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多种金融工具,鼓励和组织大量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加强民间资金及投融资活动的规范化、合法化管理。加强融资服务,改善投资环境,形成高效的民间资金向资本转化机制。
九、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
(二十三)抓好传统金融的改造升级。要顺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活动国际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产品多样化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推动传统金融业务改造和升级,探索现代金融业态发展模式,加快金融工具、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和机制创新,推动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
(二十四)加快金融组织和市场开放。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吸引、凝聚更多的金融资源,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补充完善的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建立分支机构,争取在3年内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2-3家;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银行在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地方金融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的探索,学习先进的国际国内管理理念和方法,增强金融市场活力。
(二十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建立完善引进和培养人才机制。健全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创新考核机制优化人才,努力形成“人才辈出,才尽其能”良好环境。
十、加强金融监管。
(二十六)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切实把金融监管和处置金融风险作为政府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加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管指标体系、风险监测考评体系和金融系统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积极防范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资金外汇交易的监测,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推进先进的非现场检查技术,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二十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通过强化风险控制管理。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和金融运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隐患。
(二十八)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信息共享、积极配合的原则。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抓好《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全市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十一、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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