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品种,降低农民贷款成本,切实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六、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十五)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以境内为主”原则,重点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着力组织国有大型企业整体上市。通过出台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通过在财政、税费、土地、金融和中介等多方面予以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切实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加快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步伐,使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在五年内我市新增上市公司10家以上,首发融资和再融资累计达到60亿元以上。
(十六)大力挖掘培育上市资源。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引导支持更多企业上市融资。按照“上市一批、申报一批、筛选一批、孵化一批”梯次推进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资源培训、推介和跟踪服务,采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难题。逐步充实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筛选并深入2030家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调研,逐户摸清基本情况,充分挖掘上市后备资源,进一步引导和动员企业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意识和改制上市的积极性。此基础上充实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后备企业排列梯队,明确培育目标和工作重点;举办后备上市企业培训暨重点备选上市企业推介洽谈会,聘请证监部门、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专家,就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财务会计等问题进行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十几家知名中介机构到会参加咨询、洽谈,帮助企业决策和管理者掌握必要的上市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资本运营意识,争取近期有34家具备条件的企业达成上市意向。要扶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外部监管,通过再融资、兼并收购、整体上市等,实现产业整合和企业资产债务优化重组,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的发展规模和运行质量。
(十七)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推动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大中型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创业投资基金,适时创建产业基金、信托基金和证券基金,制定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发展的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企业财务公司,发展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公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七、积极拓展保险市场。
(十八)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各保险公司要积极拓展业务。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管理,加快发展责任保险,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煤矿企业雇主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与被保险人共同防范风险的机制,做好事前的防灾防损,及时做好理赔工作。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积极发挥保险业资金融通功能,引导保险资金投向我市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十九)构建规范健康的保险市场体系。针对保险业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及时掌控市场状况和风险底数,防止非理性竞争,及早防范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正确引导,规范推进,建立起市场主体健全、服务领域广泛、区域布局合理、功能发挥充分、经营诚信规范、监督管理有效、发展环境良好具有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八、促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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