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实施全街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工作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关部署;制定全街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目标和长期发展规划。街道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街道调委会,街道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街道调委会由司法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社区调委会主任代表为成员,负责组织对本街域内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和跨社区纠纷,案件卷宗整理,以及纠纷调解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的统计上报工作。
居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任调解委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居委会调解主任担任。纠纷案件的调解,案件卷宗整理,以及纠纷调解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的统计上报工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若干调解小组,每幢楼为一个调解小组,组长由楼栋长担任,成员由楼门长组成。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纠纷案件的调解,案件卷宗整理,以及向社区调委会上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各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同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接受南开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建设和业务开展的工作指导。负责本单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纠纷案件的调解,案件卷宗整理,以及纠纷调解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调解员是案件调处成功的关键。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成功率。关键是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严把“入口”关。
要紧紧抓住全区区域调整、居委会换届选举等有利时机,社区调委会是全区调解组织的中坚力量。为进一步增强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吸收志愿者等方法,拓展人民调解员选任渠道。积极做好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整和充实工作,注重吸收高学历、高素质人员充实到社区调委会。
(二)加强培训。
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培训,加强培训是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使广大调解员了解必备的法律知识,熟悉调解程序,掌握调解的基本方法和技巧。采取多种形式对区域性调解组织进行分级培训,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分类培训。积极探索以案释法、参入法院审判实践、举办人民调解技巧观摩会、知识竞赛活动等方法,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增强调解员为民服务意识和依法依社会公德调解的能力和技巧,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三项机制”
全面落实调解前、调解中和调解后的各项预防措施,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逐步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综治、劳动、房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1建立和完善内、外部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公安机关、信访、房管等部门衔接互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民间纠纷调解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内外协作,多方沟通,形成各项资源有效整合、内外部调解联动的工作格局。
2建立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