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正确处理好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的发生。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有《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供应站、点要尽快办理,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同时严格实行挂牌经营制度,加强直属及挂靠站(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责任书与协议;严格执行钢瓶塑封制度,不向无证、无照经营燃气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障各类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5、协助签订特许经营,保证供气安全运行
经过前期的调研,为了规范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组织与新奥燃气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规范手续,更有利于行业发展。同时,强调“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新奥燃气公司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管网巡查,做好重点设施的保护;二是在工程建设中,完备手续,同时,要坚持严格的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制度,认真贯彻《常州市武进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入户用气安全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五是根据区政府意见,积极配合做好“禁燃”工作,努力加快进度,保障顺利完成;五是做好天然气用户发展,加快管网建设进程,保质保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6、继续组织业务培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经营单位法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上半年我局将与区安监局组织各燃气经营单位法人及安全负责人开展一次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各单位职工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切实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各经营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广大用户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尤其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有必要地开展一些安全咨询和宣传活动,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居民用户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宣传小册子发放给用户,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防止因用户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燃气事故,确保安全运营,努力推进我区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